广东省实行《中华国民共和国招标招标法》体例(2018订正)
广东省第十三届国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告诉布告
(第19号)
《广东省实行<中华国民共和国招标招标法>体例》已由广东省第十三届国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集会于2018年11月29日订正经由过程,现将订正后的《广东省实行<中华国民共和国招标招标法>体例》颁布,自2019年3月1日起实行。
广东省国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8年11月29日
广东省实行《中华国民共和国招标招标法》体例
(2003年4月2日广东省第十届国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集会经由过程
2018年11月29日广东省第十三届国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集会订正)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招标招标勾当,根据《中华国民共和国招标招标法》《中华国民共和国招标招标法实行条例》等法令、行政律例,连系本省现实,拟定本体例。
第二条 在本省行政地域内停止招标招标勾当,合用本体例。
第三条 依法必须停止招标的工程建设名目和其余名目标详细规模和规模规范,根据国度有关划定实行。
不属于依法必须停止招标的名目,由名目单位依法自立肯定是不是招标,任何单位和小我不得强迫其停止招标。
第四条 招标招标勾当该当遵守公然、公允、公道、择优和诚笃信誉的准绳。
第五条 县级以上国民当局成长鼎新局部指点和调和本行政地域的招标招标任务。
县级以上国民当局产业和信息化、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商务、财政、审计等有关局部,根据划定的职责合作,对有关招标招标勾当实行监视。
县级以上国民当局对其所属局部有关招标招标勾当的监视职责合作还有划定的,从其划定。
第六条 依法设立的法人或其余构造,能够或许根据国度和省同一的规范规范建设、经营招标招标买卖平台。当局设立的招标招标买卖平台,不得以营利为目标,不得与行政监视局部存在附属干系。
招标人及其拜托的招标代办署理机构有权自行挑选招标招标买卖平台停止招标招标;任何单位和小我不得以任何体例指定招标招标买卖平台,不得因招标招标买卖平台建设主体、所处行业、地域、一切制的差别而对其限定、轻视。
第七条 鼓动勉励操纵信息收集停止电子招标招标。依法必须停止招标的名目,该当优先接纳电子招标招标体例展开招标招标。
第二章 招标、招标、开标、评标和中标
第八条 依法必须停止招标的名目,根据国度有关划定须要实行名目审批、批准手续的,其招标规模、招标体例、招标构造情势等招标事变该当报名目审批、批准局部审批、批准;不须要实行名目审批、批准手续的,由名目单位依法自立肯定招标事变。
第九条 招标事变在名目报审批、批准时一并请求审批、批准。
勘测、设想、监理等与工程有关的办事,须要提早停止招标的,其招标事变能够或许在名目报审批、批准前零丁请求审批、批准。
第十条 招标人具有与招标名目规模和庞杂水平相顺应的经济、工程技术、概估算、财政和操持等方面的专业职员,和三名以上具有同类名目招标履历的职员,能够或许自行操持招标事件。
前款划定的招标人因招标勾当遭到行政惩罚或刑事惩罚的,两年内不得自行操持招标事件。
第十一条 依法必须停止招标的工程建设名目停止招标,该当具有以下前提:
(一)招标人已依法建立;
(二)根据国度有关划定须要实行招标事变审批、批准手续的,已获得招标事变审批、批准文件;
(三)有响应资金或资金来源已落实。
依法必须停止招标的工程建设名目停止施工招标,还该当有招标所需的设想图纸、技术文件等须要材料。
依法必须停止招标的工程建设名目停止土建施工和装备购买、装置招标,须要实行开端设想及概算的审批或调剂手续的,还该当获得批准。
第十二条 依法必须停止招标的名目标招标告诉布告、资历预审告诉布告,该当根据划定在国度和省指定的前言上发布。
省指定的前言该当自招标人提交招标告诉布告、资历预审告诉布告之日起三日内发布招标告诉布告、资历预审告诉布告,并不得收取用度。
第十三条 招标人该当在招标文件中集合载明反对招标条目。
招标人经由过程补充招标文件增添、删除、点窜反对招标条目标,该当在补充招标文件中集合载明调剂后完全的反对招标条目。
未集合载明的反对招标条目,评标时不予承认。
第十四条 对资历预审文件、招标文件划定的评标规范、评标体例、资历查抄条目、反对招标条目标懂得产生争议的,该当根据凡是懂得予以诠释。有两种以上诠释的,该当作出倒霉于招标人的诠释。
第十五条 招标名目属于施工、监理的,招标人拟派出的名目担任人、技术担任人该当在招标文件中具名确认;招标文件该当载明名目担任人、技术担任人具名确认的资历查抄条目。
第十六条 招标人之间不得有以下景象:
(一)差别招标人体例的招标文件的本色性内容存在两处以上细节毛病分歧;
(二)差别招标人的招标文件由同一电子装备体例、打包加密或上传,差别招标人的招标文件由同一招标人的电子装备打印、复印;
(三)差别招标人的招标文件由同一招标人投递或散发;
(四)到场招标勾当的职员为同一标段其余招标人的退职职员;
(五)差别招标人的招标保障金从招标人各自的根基账户转出,可是,所需资金来自同一单位或小我账户;
(六)法令、行政律例划定的其余制止景象。
第十七条 招标人不得有以下景象:
(一)招标人辅佐资历预审请求人或招标人对其资历预审请求文件或招标文件停止撤换、点窜;
(二)招标人间接或间接向招标人或招标人的短长干系人泄漏获得资历预审文件或经由过程资历预审的请求人的称号、数目或资历查抄环境,泄漏获得招标文件的潜伏招标人的称号、数目或评标等环境;
(三)招标人以勒迫、劝退、迷惑等体例,使特定招标人之外的其余招标人抛却招标或中标人抛却中标;
(四)法令、行政律例划定的其余制止景象。
第十八条 招标名目该当零丁停止评标。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担任。
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和有关专家构成,成员人数为五人以上双数,专家人数不得少于成员人数的三分之二。
评标委员会分组停止评标的,各组的专家人数均不得少于成员人数的三分之二。
第十九条 省国民当局成长鼎新局部牵头组建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
本省规模内全数或局部利用国有资金、国度融资、国际构造或本国当局资金的名目,其评标委员会的专家成员该当从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中抽取。
从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抽取的专家的人数不能知足评标须要时,缺额专家该当从其余依法设立的评标专家库中补充肯定。
国度有关局部间接操持的名目,其评标专家的挑选根据国度有关划定实行。
第二十条 招标人不得将招标人是不是到场开标作为反对招标或中标的前提。
第二十一条 评标体例包含经评审的最低招标价法、综合评估法或法令、行政律例许可的其余评标体例。
接纳经评审的最低招标价法的,该当提出须要的评标价钱调剂体例,不得以招标报价作为单一决议身分。鼓动勉励招标人实行技术、品质、办事、信誉、品牌和价钱等多种身分的评标评审。
制止接纳抽签、摇号等随机体例停止资历预审、评标评审或肯定中标人。
第二十二条 依法必须停止招标的名目标中标人肯定后,招标人该当在中标人肯定之日起七日外向中标人收回中标告诉书,并将中标成果告诉其余招标人。
第二十三条 招标人该当自中标告诉书收回之日起三旬日内,根据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招标文件与中标人订立书面条约。
条约的标的、品质、实行刻日条目和条约的价款、单价、比例条目等首要条目,该当与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招标文件的内容分歧。
第二十四条 招标人无合法来由抛却中标或在招标停止后撤消招标文件,形成招标人从头招标的,招标人能够或许制止该招标人再次招标该名目。
第二十五条 任何单位和小我不得不法向潜伏招标人、招标人、中标人收取用度。
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请求招标人提交招标保障金的,招标保障金该当由招标人收取。
招标保障金能够或许接纳现金、支票、汇票、信誉证、保函、保险等能够或许完成保障目标的体例提交。
招标人该当在中标告诉书收回之日起五日内将招标保障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钱退回中标候选人之外的招标人,在书面条约订立之日起五日内将招标保障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钱退回中标人和其余中标候选人。法令、行政律例划定不予退还或能够或许不退还招标保障金的,从其划定。
第三章 信誉羁系
第二十六条 各级国民当局及有关行政监视局部该当将招标招标市场归入全省同一的社会信誉系统操持,增强对招标人、招标人、招标代办署理机构及其从业职员、评标评审专家等当事人的信誉羁系,对失期主体到场招标招标勾当依法予以限定,对严峻失期主体到场招标招标勾当依法实行市场禁入。
有关行政监视局部该当依法告诉布告对招标人、招标人、招标代办署理机构及其从业职员、评标评审专家等当事人守法行动的行政处置决议和刑事讯断,并同享至全省大众信誉信息平台,由有关局部依法实行信誉结合惩戒。
有关行政监视局部该当增强对招标人、中标人实行条约环境的监视查抄,并在实行行政监视操持中,增强对招标招标信誉信息、条约如约信息和守法行动记实的利用。
第二十七条 招标招标信息和招标人、招标人、招标代办署理机构及其从业职员、评标委员会成员的招标招标信誉信息,除法令、律例划定须要失密的之外,该当实时公然。
前款所称招标招标信息,包含招标事变审批、批准文件和资历预审告诉布告、招标告诉布告、招标约请书、资历预审文件、招标文件、资历预审请求文件、招标文件、资历查抄报告、评标报告、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成果等信息。
第二十八条 征信机构能够或许根据法令、行政律例的划定,对招标招标信誉信息停止收罗、清算和加工、阐发,并供给信誉评估办事。
第二十九条 鼓动勉励招标人在招标招标勾当中利用信誉信息和信誉评估成果等大众信息。
依法必须停止招标的名目利用信誉信息和信誉评估成果作为招标人资历查抄、评标、定标根据的,该当在资历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中载明。
第四章 法令责任
第三十条 任何单位和小我有以下行动之一的,由有关构造责令更正,对单位间接担任的主管职员、其余间接责任职员和小我依法赐与惩罚:
(一)违背本体例第三条第二款划定,强迫非依法必须停止招标的名目停止招标的;
(二)违背本体例第六条第二款划定,为招标人指定招标招标买卖平台的,或因招标招标买卖平台建设主体、所处地域、行业、一切制的差别而对其限定、轻视的;
(三)以其余体例不法干与招标招标勾当的。
第三十一条 招标人在不具有本体例第十一条划定前提的环境下停止招标的,由有关行政监视局部责令更正,能够或许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二条 招标人违背本体例第二十一条第三款划定,接纳抽签、摇号等随机体例停止资历预审、评标评审或肯定中标人的,由有关行政监视局部责令更正,能够或许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三条 有本体例第十六条、第十七条所列景象之一,被依法认定为招标人彼此通同招标或招标人与招标人通同招标的,遵照《中华国民共和国招标招标法》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中华国民共和国招标招标法实行条例》第六十七条的划定惩罚。
第五章 附则
第三十四条 本体例自2019年3月1日起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