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各区市场监视操持局和南沙区综合行政法律局平常羁系报告,我市30家第一类医疗东西出产企业未在《第一类医疗东西出产备案凭据》挂号地点处置出产运营勾当且没法获得接洽。根据《医疗东西出产监视操持方法》第四十四条划定,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7个任务日。企业如仍有停止出产运营行动的,请接洽地点区市场监视操持局(南沙区综合行政法律局)并递交书面环境申明,由区局核实相干环境后报市市场监视操持局。公示期满未到本地区局操持相干手续的,我局将根据《医疗东西监视操持条例》和《医疗东西出产监视操持方法》的划定,在企业出产备案信息中予以标注并向社会告诉布告。
附件: 公示信息.docx
广州市市场监视操持局
2020年12月29日